张家港老头 发表于 2012-1-14 10:29:20

志愿捐献遗体答读者问

志愿捐献遗体答读者问
  问:志愿捐献遗体有什么意义?
  答: 志愿捐献遗体是一些有识之士,勇于掘弃陈规旧俗和偏见, 志愿将自己百年之后的遗体无偿捐献给医学教育和医学科研事业, 这对于移风易俗、殡葬改革、促进我国医学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志愿捐献遗体是崇高的奉献精神和献身科学的实际行动, 值得学习和提高。

  问:到哪里去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的手续?
  答:无偿捐献遗体的志愿者, 可直接到自己选定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申请登记手续,也可与市红十字会联系, 由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问:志愿捐献遗体需要办理那些手续?
  答:首先到登记接受站领取《XX市公民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并按表格的要求填写; 填写“申请登记表”时要征得所有直系亲属的签名同意方可有效。如捐献遗体志愿者要求公证的, 可以到市或区的公证处办理公证。 登记接受站受理申请登记后将给予书面答复和颁发“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问:接受志愿捐献的遗体需要办理那些手续?
  答:志愿捐献遗体者去世后,应由其户主、亲属、 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 同时由执行人通知殡葬部门收运遗体,然后与登记接受站商讨接受遗体的有关事宜, 殡葬部门负责将遗体运送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接受将尊重志愿捐献遗体者生前遗愿,尊重遗体,合理安排,充分发挥遗体的作用。

  问:生前有意愿捐献遗体但未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的如何办理接受志愿捐献遗体手续?
  答:生前有意愿捐献遗体但未办理申请登记手续、无书面意向、 遗嘱和委托的,本人临终前或身故之后(包括在本市死亡的外地公民) 可由其系亲属代为办理捐献手续, 但必须由所有直系亲属共同签署同意捐献其遗体的声明书。

  问:志愿捐献遗体者可不可以要求撤销登记?
  答:可以。志愿捐献遗体者要求撤消登记, 必须向原受理的登记接受站提出书面申请,登记接受站予以撤消登记并收回“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问:传染病的病人可不可以捐献遗体?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 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列入志愿捐献遗体的范畴。

真心奉献 发表于 2012-1-15 0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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