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张家港红十字志愿者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002|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献血新国标规定献血量及献血间隔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6-5 21:57: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献血量
1  全血献血者每次可献全血400ml,或者300ml,或者200ml。
2  单采血小板献血者:每次可献1个至2个治疗单位,或者1个治疗单位及不超过200ml血浆。全年血小板和血浆采集总量不超过10 L。
献血间隔
1  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
2  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因特殊配型需要,由医生批准,最短间隔时间不少于1周。
3  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4周。
4  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
2#
发表于 2012-7-30 07:18:42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了解啦懂啦。
3#
发表于 2012-9-16 21:43:36 | 只看该作者
明白了点,但有些还是不是很明白
4#
发表于 2012-9-16 22:13:15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慢慢就明白了。
5#
发表于 2012-9-17 16:33:06 | 只看该作者
嗯嗯 知道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张家港红十字志愿者 ( 苏ICP备13036273  

GMT+8, 2024-5-3 20:33 , Processed in 0.096829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